从认识自己开始
更新时间:2017-04-24 08:49:31

从认识自己开始

发布时间:2012/07/02 15:34:41 浏览次数:1332

任何一种职业都需要一种潜质,律师作为一种专业性、社会性很强的职业,需要具备做律师的潜质。

一、认识自己、了解自己的底细

想做律师的人,首先要解决的是认识自己。要对自己提出一个问题:我是什么性格?我能做律师吗?每个人在走上职场的******步就是准确认识与定位自我,知道自己的优势所在,清楚自己的劣势在哪里。

有人说从凡人到伟人,***难的是要翻过两个坎,一是认识自己;二是战胜自己。律师不一定是伟人,但需要翻过这两个坎。这体现在两个方面:

一是,准备入门时,看自己适合不适合做律师,这种判断是建立在兴趣、性格基础上的。摸清自己的底细,从自己的兴趣、爱好、能力、性格等几个方面进行综合考察,这点非常重要,现在律师入门的条件尽管律师法规定了若干条,但实际上只有一个,即考取司法资格都可以当律师。实际上这只是一个资质条件,是做律师的条件之一,而非全部。什么人适合做律师,自己是一个什么样的人,适合不适合做律师?自己一定要清楚,否则就是找罪受。

二是,执业过程中,对自己不足的发现,不断加以修正和磨炼。

二、要心怀梦想、志向远大

梦想是美好的,因为只有美好的梦想才能启动你身上隐藏着的那些美好的东西。有梦想的人和没梦想的人,两者的不同之处是前者知道自己该干什么,后者不知道自己该干什么。

要做一名律师,要保持一些理想主义色彩,不能太功利了,不能太世故了,不能太抱怨了,不能做看破红尘者。

太功利了,律师就不会有持续健康的发展;

太世故了,就会失去求新求变的创新思想,失去发展的动力,失去与人相处的亲和力和亲切感;

太抱怨了,你就会只看到眼前而忽视了长远,失去发展的机遇;

当事人有困难找律师,他希望从你这里得到解决的办法,得到希望,而律师传达给当事人的信息不仅仅是解决问题的办法,还有就是你对他的热情和解决问题的信心。

三、坚守到底的诚信

关于律师的诚信,我个人认为:

首先,他是一种资源。当事人聘请律师,转上一大圈,选什么?选靠得住即有诚信的律师。当一个律师具备了诚实的品质之后,他就拥有一种资源,是一种客户资源。有的律师为了讨好当事人,为了维持客户,不惜帮当事人弄虚作假。实际上当你付出巨大的人格成本时,也失去当事人对你的信任。

其次,他是一座桥梁。是律师正确的代理意见或辩护意见被法官采纳的桥梁;是一座律师与司法人员正常沟通的桥梁。

一个训练有素的法官几乎能毫无例外地识破编造的谎言。法官一旦发现律师对案件事实作了不真实的陈述,无论律师是出于疏忽还是蓄意欺骗,都会不再信任这个律师,这会对律师的职业声誉产生毁灭性的影响。

四、始终如一的敬业

宋朝朱熹说“敬业”就是“专心致志以事其业”。即用一种恭敬、严肃的态度对待自己的工作,认真负责,一心一意,任劳任怨,精益求精。

关于律师敬业的重要性,可以用两句话概括:

******,敬业是一种美德,需要法律人做长期的积累和培养,一朝一夕是完不成的;第二,敬业也是一种优势,是你竞争的优势,当事人常常讲,XX律师你想到的他想到了,你没有想到,他也会替你想到,而且努力办到,你去聘请他吧。

五、持之以恒、坚持到底

大学毕业甚至未毕业,就考取司法资质,满怀信心进入律师行业,一展身手,成为一名想象中的成功律师,可市场的回报却与他们的想象大相径庭,一腔热情受到“上帝”无情封杀,在没有业务和没有客户的真空中不知所措。用一个字概括叫“难”。年轻律师会遇到以下难处:

一是起步难;二是突破难,年轻律师在从事律师一段时间后,虽然有了一些业务,但总是停留在诉讼小业务上,总想在大业务上有所突破,形成律师发展的瓶颈;三是,专业难,一开始什么都想做,什么都怕落下,五花八门的专业,应付不了,结果是雾里看花花更花。

在如此多的困难面前,出路在哪里?答案—持之以恒就是胜利。

2004年,我在中吕所刊上写了个卷首语,题目就叫《坚持就是胜利》,当时就是针对中吕所业务转型煤炭能源法律服务后面临的困难讲的,实践证明就是这样。

六、好习惯始终伴随左右

良好的习惯是健康人格之基。

事实上,失败的律师和成功的律师之间,有很多东西相同,相同的教育背景,相同的业务能力等等,而往往在习惯方面却有很大的差异,正是这些差异造成了他们不同的命运。这是为什么呢?因为习惯是长时期逐渐养成的一时不容易改的行为、倾向或社会风尚。

成功的律师并不见得比其他人聪明,可喜欢读书和善于总结的习惯,使他变的更有知识,更有能力。

成功的律师并不见得比其他律师能言善辩,可倾听的习惯,使他们比别人更能深入当事人的内心,捕捉更有价值的信息,提出更有针对性的解决方案。

成功的律师不见得比其他律师衣冠楚楚,但其大方得体的举止,谈话时的全神贯注,更能赢得当事人的好感。如此等等。

这就是习惯的作用。当我们每天重复做相同的一件事情时,那件事情就会成为习惯,所有的习惯都是后天养成的。

作者简介:

高剑生 中吕律师事务所主任,法学硕士,山西大学商务学院客座教授,山西省律师协会副会长,长期致力于公司法、合同法诉讼和非诉讼的研究与律师实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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