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吕动态 | 引“金”据“典” 聚焦生态文明 ——“七一”主题党日活动成功举办
为庆祝建党99周年,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生态文明思想和民法典关于绿色原则的立法理念,6月30日,我所党支部联合中共山西瑞光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委员会、中共中晋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委员会、中共山西国金电力有限公司总支部委员会、中共山西西山煤电股份有限公司机关第三党支部、中共山西煤层气(煤系气)勘查开发有限公司支部委员会、山西黄河水务生态环保控股有限公司党支部、中共山西国锦煤电有限公司支部委员会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举办“引‘金’据‘典’ 聚焦生态文明”主题党日活动,本次活动是联合党建系列活动第12次活动。
“我志愿加入中国共产党,拥护党的纲领,遵守党的章程……永不叛党。”现场,在中吕党支部书记周海东的带领下,党员们高举右拳面向党旗庄严宣誓,重温入党誓词,回望初心使命。
随后,山西省委党校李洪强博士,中吕律师事务所主任、山西省生态环境保护法律协会会长李艳红分别和大家分享了主题为“解读习近平视察山西讲话精神(生态文明思想)”“《民法典》中的‘绿色原则’”的讲座。
李洪强博士跟寻习近平总书记本次在山西考察的足迹,结合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西讲话精神,为大家详细讲解了总书记为我省生态文明建设所绘制的“蓝图”,帮助大家系统******学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核心要义和六大原则。
李艳红主任以“民法典中的‘绿色原则’”为主题,从普通公民的绿色义务和侵权责任编中的“绿色诉讼”角度进行分享。关于绿色义务,李艳红主任分享了“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有利于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原则,以及物权编、合同编中涉及的普通公民的绿色义务。关于绿色诉讼,李艳红主任以民法典第1232条污染环境破坏生态环境的惩罚性赔偿制度为例,就求偿主体及赔偿金额的确定、优先保护的权益等内容进行分享。
讲座结束后,参会党组织代表畅谈对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理解,提出目前所面临的发展困境和问题。山西省生态环境保护法律协会副会长侯正伟,西山煤电集团总法律顾问王晶莹,山西煤层气(煤系气)勘查开发有限公司党支部副书记李东升,山西瑞光热电有限责任公司管理第二党支部书记、副总工程师李永红,中吕律师事务所管委会主任逯尧等人就企业如何在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中实现转型发展、如何激发企业内在动力等问题与现场的专家学者深入探讨交流。
本次主题党日活动深刻讨论生态文明,交流民法典,并获得丰富的交流成果。各联合单位表示,之后会将讨论成果运用到实际工作当中,改善我省的生态环境质量,增强人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生态环境是关系党的使命宗旨的重大政治问题,也是关系民生的重大社会问题,生态文明建设是关系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根本大计。习近平总书记提出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充分说明了绿色发展理念对于我们生态文明新时代的先导意义。通过学习领会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以此作为建设美丽山西的行动指南,推动我省的生态文明建设,为企业绿色转型发展贡献绵薄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