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7日,山西省民营经济发展研讨会在太原举行。我所执行合伙人高剑生律师受邀发言。
本次研讨会由山西省新阶层联谊会、山西省委统战部智库和太原理工大学基层社会治理研究中心(智库)主办。来自省内法学界、金融界、理论界人士和高校智库及民营企业界代表30余人汇聚一堂,畅谈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营企业发展的系列讲话和省委骆惠宁书记在山西省支持民营企业发展大会上讲话的体会,探讨山西民营经济高质量健康发展之路。
高剑生律师通过一篇获得10万+点赞的帖子讲起,引入民企及民营企业家的现状和困境。
通过梳理近些年来国家关于民营企业发展的各项政策,体现毫不动摇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是党的一贯方针。
2002年11月,党的十六大提出“两个毫不动摇”:
“毫不动摇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毫不动摇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
党的十八大进一步提出“毫不动摇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保证各种所有制经济依法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
在产权保护方面:
2016年11月4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完善产权保护制度依法保护产权的意见》
提出五个原则:平等保护、******保护、依法保护、坚持共同参与、坚持标本兼治。
尤其在八个规定中,“妥善处理历史形成的产权案件”“审慎把握处理产权和经济纠纷的司法保障”这两项十分耀眼。******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也采取一系列司法政策保护企业家的人身自由和财产权利。
随后,高剑生律师还结合民营企业发展现状,提出“民营企业当自强”的观点,要上接天线,下接地气:
“上接天线”是指一是读懂政治,有政治思维。民营企业要做强做优做大,其战略、经营管理理念、业务创新必须契合执政党的大政方针,否则,很难做起来。要讲政治。二是敬畏法律,有法律思维。“讲正气、走正道,聚精会神办企业、遵纪守法搞经营,在合法合规中提高企业竞争能力。”
“下接地气”是指做企业要修炼内功,做好法律风险防范,尤其是产权风险、企业设立风险、融资风险、劳动争议风险、合同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