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国家煤矿安监局:山西停、缓建矿井安全风险高,应加快推动淘汰退出
更新时间:2019-02-20 09:06:34

近日,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向各省级煤矿安全监察局下发了《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办公室关于煤矿建设项目安全专项监察工作的通报》(煤安监司办〔2019〕7号)。根据该通报显示,经过3个多月的专项监察,各省级煤矿安监局共计发现安全隐患和问题6366条,主要集中在违法违规建设、长期停建煤矿项目安全风险、部分项目安全生产责任落实不到位、部分项目安全基础薄弱等环节上。其中山西省因整合技改建设矿井停缓建所占数量较大,其可能存在的安全风险被重点进行了提示。就本次安全专项监察发现的安全隐患和问题,国家煤炭安监局也提出了接下来的工作要求,强调一要认真落实中央领导重要批示指示精神以及国家有关标准规定,严把安全准入关。二要严格监察执法,推动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三要推动长期停建煤矿淘汰退出。四要督促及时更新建设项目基础数据。


本次通报指出煤矿存在的主要安全隐患和问题


违法违规建设行为依然存在。一是部分建设项目未按批准的设计施工。二是部分建设项目开采技术条件发生重大变化未及时变更安全设施设计。三是部分建设项目未按新标准、新要求及时变更安全设施设计。四是部分建设单位拖延组织竣工验收,存在联合试运转超期,违规组织生产现象。五是部分技改煤矿借技改之名组织生产。六是一些改建项目存在先开工、后审批安全设施设计现象。

长期停建煤矿项目安全风险高。据统计,全国现有957处建设项目长期停建,如山西省七大国有煤炭集团公司所属的整合技改建设矿井有一半左右停建或缓建。部分建设项目受各类因素影响,投入不足,施工不正常,时停时建,工期超期严重,部分建设项目停建期间,安全技术措施制定落实不到位,井下通风、排水、巷道维修、设备维护及隐患整改基本停止,形成新的隐患。

部分建设项目安全生产责任落实不到位。一是部分建设单位管理机构、制度不健全,对项目施工相关单位协调管理力度不够,且人员流动性大,职工安全培训不到位,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和技术水平不高。二是设计单位未按照规定委派相关专业人员常驻施工现场的问题普遍存在。三是部分监理单位人员配备不足,对施工组织中安全技术措施及专项施工方案审查不严格。四是部分建设项目存在违法违规转包分包、以包代管等问题。

部分建设项目安全基础薄弱。一是部分建设项目隐患排查治理不深入,技术管理、现场管理有漏洞,基础薄弱。二是部分建设项目存在未按规定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施工顺序不科学、不合理。三是部分建设项目作业规程或技术措施编制内容不具体,安全措施针对性不强。


煤矿建设项目专项监察开展情况表




(本文由矿业投资与并购部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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