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标题文档
 
中吕简介>>
中吕机构>>
服务领域>>
中吕律师>>
中吕刊物>>
中吕之窗>>
资料下载>>
联系方式>>
免责声明>>
 
 

 

关于举办“煤矿企业资源整合、兼并重组

法律操作实务专题讲座”的通知



煤矿企业、煤矿投资人:
    9月4日,省政府在临汾召开了全省煤矿企业关闭整顿、兼并重组第一次推进会。会议发出了加快推进煤矿企业兼并重组的动员令,拉开了全省煤矿企业兼并重组的序幕。这是我省煤矿产权体系和经营格局的一次大变革,其深度和广度前所未有,正在引起煤矿经营者和投资人的高度关注。
鉴此,我们邀请我省煤炭法律、法规、政策和矿业权评估方面的专家,详细解读晋政发(2008)23号文件《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煤矿企业兼并重组的实施意见》,以深入研究探讨、正确理解适用文件精神,选择风险最小、方案最优、利益最大的兼并重组方式,维护企业投资人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配合推动全省煤炭资源整合、兼并重组工作的顺利进行。
    一、主办单位:山西省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会
    协办单位:
    山西中吕律师事务所、山西大地资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
    二、邀请专家:
    ● 山西省煤炭管理局领导;
    ● 中吕律师事务所主任、高级律师、法学教授高剑生,省政府委托《山西省煤矿职工行使安全生产权利办法》起草小组主要成员,长期致力于煤矿资源整合、兼并重组研究和实务的专家型律师;
    ● 中吕律师事务所副主任,法学硕士李艳红,省政府委托《山西省煤矿职工行使安全生产权利办法》起草小组主要成员;
    ●山西大地资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王小平,中国土地估价师协会理事,山西省证券协会会员,山西省房地产评估协会常务理事。其公司拥有矿业权、土地、资产、房地产四种评估资质,可进行各种类型的资产评估,拥有煤矿设计、土地规划、工程咨询和工程造价四种工程专业资质,可进行煤矿工程设计、咨询、工程造价、土地规划等相关专业服务。
    三、讲座内容
    1、晋政发(2008)23号文件规定的资源整合、兼并重组的主体有哪些?地方骨干煤矿(包括民营)具备什么条件就可以成为兼并重组相邻中小煤矿企业的主体?
    2、省政府确定企业并购、协议转让、联合重组、控股参股等兼并重组方式有什么区别?每一种方式的适用条件和特点是什么?
    3、被兼并煤矿企业直接转让采矿权的,矿业权价款如何确定?
    4、在煤矿兼并重组中,中小煤矿企业是选择全部退出,还是参股保留?两种方式的比较。
    5、关闭后退出的煤矿,其资产损失如何补偿?权利救济的途径有哪些?
    6、矿业权评估的方式和依据有哪些?
    四、讲座时间:10月25日。
    五、讲座地点:太原
    六、联系电话:
    王先生 0351-7035580
    赵女士 0351-7537561
    七、讲座费用:会务费260元。

                            山西省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会
                                   2008年9月10日

copyright2007-2009 版权所有-山西中吕律师事务所 晋ICP备06001328号
TEL:0351-7537561/7537562/7537563  E_mail:zhong_lv@163.com
由山西114网(http://www.sx114cn.cn)山西三晋联盟网络工程有限公司制作维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