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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2
刑辩视界 | 在疫情防控的“规束圈”里做好自己
2020133个案例,******检发布了十八批80个案例,重点罪名及数量可见下表。山西省检也发布了******批山西检察机关依法办理涉新冠肺炎疫情典型案例,共四个案例,除表中罪名外还涉及寻衅滋事罪、伪造事业单位印章罪。 罪名 1 25 诈骗罪 5 妨害公务罪 4 9 销售伪劣产品罪 针对以上在疫情背景下,生活生产中常见的案件类型,从典型案例入手进行犯罪认定的分析。 一、疫情防控对居民生活的规束 20201有发热、干咳、乏力、嗅觉味觉减退、鼻塞、流涕、咽痛、结膜炎、******和腹泻等症状的人员,前往发热门诊就医等传染病防治法赋予有关部门为预防、控制和******传染病而采取的措施,这也是传染病防治的主要法律依据之一。 “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认定,失之过重。根据《两高两部意见》的规定,对确诊新冠患者、病原携带者、疑似新冠患者隔离期内不采取隔离******,并进入公共场所或公共交通工具的,且疑似新冠患者还造成新冠病毒传播的才以“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认定。实践中一般对多数这类犯罪行为以“妨害传染病防治罪”定罪处罚,更符合法律规定和立法精神,在司法实践中因行为人的妨害疫情防治行为被定罪的,因密接所导致的隔离人数往往在数十到数百人之间。但是在山西省检编发的******批涉新冠肺炎疫情典型案例中,就“王某某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案”以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对王某某立案侦查,笔者认为王某某应该构成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从行为主体看,王某某明知与其共同生活的家人已经确诊新冠肺炎,在自身出现疑似新冠肺炎症状直至确诊也未向疫情防控部门报告;在行为方式及结果上其多次到人员密集场所停留、活动,即便被确诊感染新冠肺炎,也没有如实报告行程,导致众多区域被封控、管控,数千名人员被隔离。按《两高两部意见》规定将本该以重罪处罚的行为课以轻罪,不符合“依法严惩”政策要求。但是对于行为人造成共同生活的家人之间传播、感染的,一般不应作为犯罪处理。 二、疫情防控对企业生产经营的规束 根据刑法和相关司法解释规定,对于难以认定防护用品是否系医用器材,但是存在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行为或对是否对于高价销售、牟取暴利的行为,根据国务院《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六条的规定,哄抬价格违法行为有: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囤积居奇、利用其他手段哄抬价格,推动商品价格过快、过高上涨三种。根据《两高两部意见》和《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查处哄抬价格违法行为的指导意见》的规定,实践中对于在疫情防控期间,经营者违反国家有关市场经营、价格管理等规定,在扣除生产经营成本和正常的利润后,大幅度提高产品价格对外销售的,应当认定为 《两高两部意见》的相关规定明确了妨害疫情防控措施所涉及的妨害公务罪的对象范围,因疫情具有突发性、广泛性,为了******限度防控疫情,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需要组织动员居(村)委会、社区等组织落实防控职责,实施管控措施。对于上述组织中的人员,如果属于实践中,个别地方采取的疫情防控措施法律依据不足,措施本身不当,有关人员简单甚至过度执法的,不应当认定为是 近日,疫情于全国各地呈现多点多链传播态势,部分城市处于静默状态,在面对又一波疫情考验时,无论对群众还是疫情防控人员都较平时提出了更加严格的要求,一方面群众应该积极配合防疫管理,为自身及家人健康、早日实现社会复工复产负责,另一方面要求防疫人员科学统筹,合理、合法进行疫情防控管理,妥善做好疫情期间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双方都应互相理解,共同努力早日实现社会面清零。 类别 行为 居民生活 1 《治安管理处罚法》:2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以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引起新型冠状病毒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刑法》第三百三十条2 《治安管理处罚法》:2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2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纳入核酸检测范围的人群,不参加统一组织的核酸检测的 健康码为黄码、红码的人员,不按照规定居家健康监测或者集中隔离观察的 集中隔离结束后,不按照规定接受健康监测和管理,经劝阻无效的 经过疫情防控卡点的车辆和人员,以冲卡或者其他方法,拒不配合、接受卡点工作人员检查的 有发热、干咳、乏力、嗅觉味觉减退、鼻塞、流涕、咽痛、结膜炎、******和腹泻等症状的人员,未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到发热门诊就医,经劝阻无效的 封控、封闭小区的居民拒不配合封控管理,违反《健康管理工作指引》的规定,擅自外出、聚集的引起新型冠状病毒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可能涉嫌违反《刑法》第三百三十条,构成妨害传染病防治罪;确诊病人、病原携带者,隐瞒病情、瞒报行程信息,进入公共场所或者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造成新型冠状病毒传播的,可能涉嫌违反《刑法》******百一十四条、******百一十五条,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9 10 (尤其是重点地区旅居史)、隐瞒与确诊病例或者疑似病例有密切接触史的 拒绝配合疾控和公安部门开展的疫情流行病学调查工作的 (包括在国家机关中从事疫情防控公务的人员)依法开展疫情调查工作的,可能涉嫌违反《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构成妨害公务罪。 已经确诊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病人、病原携带者,拒绝隔离******或者隔离期未满擅自脱离隔离******,并进入公共场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的 可能涉嫌违反《刑法》******百一十四条、******百一十五条,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没有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死刑13 14 15 / 16 / 17 / 18 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处警告或者。 。 违反疫情防控规定,乱扔口罩、防护服等医疗防护用品等 根据《刑法》第三百三十八条,违反传染病防治法等疫情防控规定,随意处置含新型冠状病毒病原体的医疗防护用品、器材、医疗生活废物以及其他有毒有害物质,严重污染环境的,可能涉嫌污染环境罪。故意投放新冠肺炎病原体,严重危害公共安全,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可能涉嫌违反《刑法》******百一十四条、******百一十五条,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疫情期间,恶意囤积、哄抬物价、牟取暴利的 对于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涉嫌违反国家在预防、控制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期间有关市场经营、价格管理等规定,哄抬物价、牟取暴利,严重扰乱市场秩序,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可能涉嫌违反《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构成非法经营罪 生产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医用口罩、护目镜、防护服等医用器材的 . 22 / 公职公务 在预防、控制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期间,从事传染病防治的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的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导致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传播或者流行的 违反《刑法》第四百零九条,构成传染病防治失职罪 在疫情防控工作中,负有组织、协调、指挥、灾害调查、控制、医疗救治、信息传递、交通运输、物资保障等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 依照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的规定,以滥用职权罪或者玩忽职守罪定罪处罚。 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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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0
中吕【企业合规研究】 | 涉案企业合规改革背景下,“难舍难分”的企业与个人责任
企业合规不起诉制度脱胎于美国的审前转处协议制度,此后、澳大利亚等国借鉴并本土化。该制度旨在当企业涉嫌犯罪时建立合规计划我国对企业合规不起诉制度一直持谨慎态度,2020年3月,我国******检开始6家基层检察院开展企业合规改革******期试点工作2021年4月,******检下发了《关于开展企业合规改革试点工作方案》,启动了,扩大试点范围,开始10个省、直辖市的检察院开展试点工作。2021年6月,******人民检察院公布了首批企业合规改革试点典型案例。 刑事责任加以分离二、责任关于企业责任与个人责任难以分离的问题,既有我国现有制度方面的原因,也有企业自身特点方面的原因。 所谓《刑法》第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判处刑罚。以单位名义实施犯罪第二,企业意志需通过个人意志实现。企业自身并不具备生理上的思维功能,企业意志需通过企业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主管人员或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个人意志来实现。认定企业犯罪也是由司法机关经过一定的程序对企业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等直接责任人员所持的主观心态进行认定。无独立意志和行为是法律拟制的人格本身不能独立作出决策此外,实践中,很多企业并没有健全的集体决策机构或决策程序,也增加了企业意志和个人意志区分的难度。 企业和个人责任分离的如前所述,随着******人民检察院对企业合规改革试点工作的******深入,企业合规试点中出现了企业责任和个人责任难以分离的问题。即检察机关把合规不起诉的适用范围限定在了中小微企业涉嫌实施的轻微犯罪案件,尤其是直接责任人可能被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轻微案件。但对于案件较为重大或者责任人员的行为危害严重的案件则基本不将其纳入合规考察试点的对象。这类案件中如果对企业和责任人员均作出不起诉的决定,就会放纵犯罪,有违罪责刑相适应的基本原则。而对企业作出不起诉决定,但对责任人员单独提起公诉,似乎又不符合一案处理的模式和单位犯罪的处罚原则。 30条关于单位犯罪的规定并不意味着起诉责任人就一定要起诉单位,即起诉责任人,虽然以单位犯罪成立为前提,但并不以起诉单位为前提。对此,也可以从现行其他法律规定中找到依据。 340条规定:“对应当认定为单位犯罪的案件,人民检察院只作为自然人犯罪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建议人民检察院对犯罪单位追加起诉。人民检察院仍以自然人犯罪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审理,按照单位犯罪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或者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追究刑事责任,并援引刑法分则关于追究单位犯罪中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刑事责任的条款。” 《全国法院审理金融犯罪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法据此,无论是涉罪企业已不存在,对单位犯罪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继续追究其刑事责任,还是未提起公诉而不追究涉罪企业刑事责任的情况下,仍可依法按单位犯罪中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或者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追究刑事责任,均体现了企业刑事责任与个人刑事责任可以分离。 责任与个人责任分离从企业合规的角度来讲,企业通过日常的合规计划、合规实施,事前的合规体系搭建区分企业整体行为与个人行为,无疑是目前企业犯罪中企业责任与个人责任相分离的有效途径。但从实务诉讼的角度而言,要真正发挥企业合规对企业责任与个人责任分离的作用,不仅要合规计划客观存在,有效施行,且必须能有充足的证据能够证明。 “有效”的合规体系可以使企业意志与企业中个人意志间保持明晰界线,可以避免企业中的个人作出代表集体意志的决策,预防单位犯罪。同时,对于建立了完善的合规体系的企业,一定对员工涉嫌违法犯罪制定了明确的禁止性规定,通过这些禁止性规定也能体现公司拒绝违法犯罪行为的意识。在此前提下,如果员工仍然实施了违法犯罪行为,则能证明员工的行为与公司制度规定相悖,完全系公司员工个人行为,从而起到阻却企业承担刑事责任的作用。 在此仅说明如何建立2、保存“留痕”可查的合规证据 结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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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8
律师视角下的企业刑事合规
“刑事合规”作为新近出现的刑事法律理念,因其在企业法律风险防范及促进公共机构和企业守法方面具有重大作用及意义,越来越受到包括刑法理论与实务部门特别是广大企业家的关注。而近年来我国检察机关自上而下逐渐实施的不起诉制度作为“刑事合规”的重要制度体现,更彰显国家对民营企业保护的重视。 什么是?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国资发法规〔(二)刑事合规的域外起源 20世纪80年代,美国在《组织量刑指南》中建立了合规量刑激励政策,即如果一个企业具有完备的刑事合规风险防控机制并得到有效实行,则将会大幅减少针对该企业违规行为的罚款;如果企业还主动向司法机关提供违法信息并积极配合调查,则将会进一步降低罚款金额,甚至低于企业因违法行为所获得的利润。20世纪90年代,合规业务在美国得到爆发式的增长。标志事件是1991年美国《联邦量刑指南》把《组织量刑指南》加入其中,把刑事合规作为不起诉的重要依据。这可以理解为在单位犯罪量刑规定中加入合规的奖励机制,如果企业建立了有效的合规风险防控机制并得到了有效的贯彻执行,那么可以给企业以宽缓的刑事处罚。同时,2011年英国在《反******法指南》中明确,企业实行严格责任,如果企业有关人员为了企业的利益实行行贿行为,企业也构成商业组织预防******失职罪,除非企业能够证实企业已经存在完备的预防程序和监管机制。该规定在判断商业******中企业是否涉罪的问题上,为企业提供了无罪的抗辩事由。 2013年,英国也通过《犯罪与法院法》确立了该项制度。随后,加拿大、澳大利亚、新加坡、法国、西班牙、意大利也确立了该项制度。刑事合规制度在出现后,逐渐被应用到反海外******、出口管制等多个领域之中。 刑事合规的国内实践 中兴事件对我国企业具有重要警示意义,随着政府监管的加强,合规成为企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障。刑事合规亦逐步走近大众及政府有关部门的视野。二、(一)防范风险和符合监管要求,是任何一项合规的出发点。从***内核的价值来看,企业构建刑事合规***重要的是有效预防刑事法律风险,防止企业和员工刑事犯罪,避免给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从而***终促进企业稳定持续健康发展。刑事法律风险的来源是多方的,有企业外部原因也有内部原因,有故意犯罪也有无心之失,通过构建刑事合规制度,对存在的隐患进行有效整改,对企业风险点进行有效管控,实现防范刑事法律风险的目的。 减轻犯罪法律有些行为虽然对外表现为企业违法犯罪,但如果企业内部存在有效的合规计划,可以成为阻却企业犯罪成立的法定事由。此外,随着刑事司法的宽泛化,企业犯罪,往往从涉案的普通员工到公司主要负责人全部被追究刑事责任,一家企业犯罪,可能连带着上下游一起犯罪(如固危废处理),主要在于企业经营中权责不清,职责不明,通过刑事合规建设,有效切割责任,减少刑事追责牵连扩大,***终减轻刑事犯罪后果。***后,刑事合规建设还可以获得涉刑后宽缓处理的法律效果。从目前各地的试行来看,主要分为两种,一种是企业开展预防性刑事合规制度建设,在通过验收并持续监管下,如企业涉嫌刑事犯罪的,可以获得宽缓处理;一种是涉罪企业事后合规建设,各地有不同的方式,涉罪企业通过合规建设并通过验收,获得相对不起诉、附条件不起诉等处理。 提升企业价值 三、企业刑事合规如何开展 企业通过自查或者举报等途径会发现一些违规违法现象,对于这些已经发生的风险事件,企业需要建立应对机制。应对机制一般分内部调查、决策处理、完善内控、应对执法四个步骤。首先,内部调查的目的是识别违法责任人以及收集切割企业责任的相关证据,并根据调查结果出具调查报告。其次,依据企业内部管理规范规定的处理流程和汇报程序向决策机构提交调查报告,由决策机关根据企业处罚规范对责任人作出处理,若涉及刑事犯罪,则移送司法机关。再次,分析风险事件发生的原因,弥补企业管理体系和内控机制的漏洞,完善相应的工作流程和工作环节,防止类似的事件再次发生。***后,若行政司法机关介入调查,则企业应该积极配合,避免发生毁灭证据文件等错误应对方式。企业应按照执法机关的要求建立合规制度、开展合规工作,达到行政和解或刑事免责的目的。 未发生之风险防范 对于未来可能发生的刑事风险,刑事合规工作可分为三个步骤。******步预判风险,通过梳理企业现有的管理制度、工作规范,以及对企业的管理人员、核心骨干和重要的第三方合作伙伴进行访谈,详细了解企业业务管理模式、工作流程和对外合作情况。根据企业可能涉及的刑事罪名,在******了解各类刑事犯罪的构成要件基础上,梳理每一个工作环节点可能会涉及的刑事罪名和刑事风险。第二步分析风险,根据刑事风险的严重程度进行风险评级,依照风险等级的不同订立合规计划,循序渐进完成风险防控工作,而极易发生刑事风险的业务或者部门则属于重点合规领域。第三步防范风险,即针对每一个刑事风险点提出具体的改进举措和预防措施。 (三)涉罪合规整改不起诉 对于涉罪企业来说,获得不起诉的处理意味着该企业不必因其违法犯罪行为而被迫终止运营或破产。企业合规不起诉能够为企业运营创造一定的激励制度,促进企业合规体系的建立与落实,为企业后续的合规经营打下坚实的基础。 企业刑事合规制度是当前我国社会经济发展阶段的新兴事物,是企业在经营生产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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