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视界 | 城镇污水处理厂超标排污的法律分析
一、城镇污水处理厂的环保责任主体
2014年1月1日《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实施后,国家鼓励实施城镇污水处理特许经营制度,城镇污水处理厂从原来的由政府经营的事业单位开始逐渐向市场化运行转变,形成以BOT模式、PPP模式、TOT模式及托管等形式为主的运营方式。就我省而言,20199月19(试行)》,该办法第五条“,依法实施特许经营。,并签订城镇污水处理特许经营合同。事业单位性质的城镇污水处理厂全部改制为企业。”山西省内城镇污水处理厂也已逐步实现了市场化运营。
“城镇污水处理设施维护运营单位应当保证出水水质符合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排放标准,不得排放不达标污水。”即城镇污水处理厂的环保责任主体为运营单位。如古交市第二污水处理厂,2015年6月山西太钢碧水源公司成功中标古交市第二污水处理厂项目,由山西太钢碧水源公司与古交市政府共同出资组建古交市钢源水务有限公司,负责项目的建设及运营。古交市第二污水处理厂的环保责任主体为古交市钢源水务有限公司。
二、城镇污水处理厂进水规范
45条规定,向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排放工业废水的,应当按照国家及地方有关规定进行预处理,达到集中处理设施处理工艺要求后方可排放。
根据原环保总局2004年123日下发河南省环境保护局的《关于企业污水排入城镇污水处理厂执行标准问题的复函》(环函〔2004〕438号“有行业污染物排放标准且行业污染物排放标准中已规定排入城镇污水厂标准的,按照行业污染物排放标准进行管理;没有行业排放标准的,按照国家《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的要求,排放污水进入城镇污水处理厂的工业企业执行三级标准,其它工业企业污水排放执行二级标准。同时,城镇污水处理厂其处理工艺和能力,必须符合” 因此,工业废水排入城镇污水厂的标准执行行业污染物排放标准或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且城镇污水处理厂具备处理相应污染物的能力。
城镇污水厂司法案例中,如果污水处理厂接纳了不具备处理能力的工业废水,在污染环境时是否应承担责任,应当区分具体情况分别讨论。
“HW34废酸类”危险废物。范县污水处理厂不具备处理上述工业含酸废水的能力,废水中的危险物质被排入黄河支流金堤河内,对金堤河造成严重污染。
180条规定的不可抗力要件,不承担赔偿责任。
(三)城镇污水处理厂进水应对措施
三、城镇污水处理厂出水规范
(一)国家标准
GB18918-2002)的规定,城镇污水处理厂出水口主要的监测的项目根据污染物的来源及性质,分为基本控制项目和选择控制项目两类。基本控制项目主要包括影响水环境和城镇污水处理厂一般处理工艺可以去除的常规污染物,以及部分一类污染物,共19项CODN)、总磷(P)等,基本控制项目必须执行;43 项,如镍、铍、银、铜等重金属及氢化物。选择控制项目,由地方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污水处理厂接纳的工业污染物的类别和水环境质量要求选择控制。
A标准是城镇污水处理厂出水作为回用水的基本要求。当污水处理厂出水引入稀释能力较小的河湖作为城镇景观用水和一般回用水等用途时,执行一级标准的A标准;GB3838地表水Ⅲ类功能水域(划定的和游泳区除外)、城镇污水处理厂出水排入水污染控制(二)地方标准
2019)以及《山西省城镇污水处理厂运行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等文件,对我省城镇污水处理出水标准进行了规范,明确了Ⅴ类及以上标准,制定水污染物综合排放地方标准。城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排放水污染物应当达到水污染物综合排放地方标准,汾河、桑干河、滹沱河、漳河、沁河等流域内所有县界城镇入河排污口水质应当达到地表Ⅴ类及以上标准。
除了国家标准、地方标准之外,城镇污水处理厂出水质量不能仅仅限于达标的程度,还应注意出水质量是否会对环境造成实际上的影响,即评估城镇污水处理厂的出水水质是否会对环境公益造成损害。
18人养殖损害赔偿一案中,迁安******造纸厂等九企业将大量污水直接排入滦河并经乐亭县入海,使乐亭县近岸养殖海域受到严重污染致使孙有礼等十八人的养殖区发生重大渔业污染事故,遭受重大经济损失。本案中法院认为造纸公司虽属达标排放,但并不意味着达标排放就不会造成环境污染的损害结果。国家规定的一定时期内的污染物排放标准,只是环境保护部门决定排污者是否需要缴纳超标排污费和进行环境管理的依据,而不是确定排污者是否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界限。所以环境污染案件中,即使排放达标亦可能承担环境污染损害赔偿责任。
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因城镇污水处理厂余氯排放问题,《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五)城镇污水处理厂出水应对措施
1、在检测到出水水质超标的情况下,一线操作人员保证在污水不外排的情况下,应立即检测超标原因并及时向上级领导和主管单位汇报。2、企业要加强一线操作人员的取证、存证能力培训,以便在******时间开展污染物溯源工作,妥善保管相关的水样和泥样、保存监测记录和现场视频等证据。3、特殊时期应当加强对政策及主管单位下发文件的学习,尽快、悉数落实文件的要求,避免经营风险。4、若发生突发性事件,可能造成污染事故的,应立即启动应急方案,以防止损失扩大和避免环境造成相应污染。
党的十八大以来,美丽中国建设迈出重大步伐,我国生态环境保护发生历史性、转折性、全局性变化。黑臭水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