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的实务要点分析
更新时间:2018-10-22 08:48:51

一般而言,法院的执行行为仅仅涉及到申请执行人和被执行人的利益,但实践中执行法院在执行工作中往往遵循所谓形式化原则,在采取执行措施时通常只根据执行标的物外观来确定其权利归属。因此在某些情况下,执行机关的一些执行行为可能会侵害到案外第三人的利益,执行行为便脱离了执行制度的价值理念。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制度的设置便是为了保障民事执行过程中案外人的合法权益免受违法或不当执行行为的侵害,实现对案外人利益的均衡保护,以使案外人在权利受到损害时能够获得及时、有效的法律救济。


一、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制度的法律依据

1.2007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204条增设了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制度。

2.为了落实2007《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修订的内容,2008年******人民法院出台了《******人民法院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执行程序若干问题的解释》,该解释第十五条至第二十四条,对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的具体操作程序作了进一步的细化和落实。2011年《******人民法院关于印发修改后的<民事案件案由规定>的通知》在二级案由中增设“执行异议之诉”,其项下明确了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子案由。至此,对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从程序到实体模式的构建基本完成。

3.2012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修订,对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条款进行了调整,该法第227条规定:“执行过程中,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中止对该标的的执行;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案外人、当事人对裁定不服,认为原判决、裁定错误的,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办理;与原判决、裁定无关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4.2015年《******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在“执行异议之诉”一章专章规定了执行异议之诉,吸收了《******人民法院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执行程序若干问题的解释》的相关内容,并作了进一步修改和完善。


二、案外人提起执行异议之诉的条件

1.案外人认为其对法院执行标的享有足以排除强制执行的理由;

2.在执行过程中,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的书面异议已被驳回,且驳回的理由与原执行的判决、裁定无关;

3.案外人应当自收到驳回执行异议裁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提起。


三、案外人提起执行异议之诉的实务要点

1.案外人启动执行异议之诉的前置程序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七条之规定,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不能直接提起,启动前必须先经过执行异议程序,只有在案外人执行异议被裁定驳回后,案外人才可以提起执行异议之诉。

2.起诉时间

案外人如对执行异议裁定不服,自裁定送达之日起15日内可向法院提起执行异议之诉,实务中需要把握作为案外人提出执行异议之诉的法定期间,不能超过法定期间行使权利。

3.管辖法院

根据******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三百零四条之规定,案外人对执行异议裁定不服提起执行异议之诉的,由执行法院管辖。因此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案件采用的是专属管辖原则,即由对生效法律文书采取强制执行措施的法院管辖。需要注意的是,司法实践中,存在同一被执行人在多个判决中均承担责任,由此带来多个法院对同一执行标的物采取措施的情形,此时对于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案件应当确定由******采取强制执行措施的法院为管辖法院。

4.诉讼主体

根据******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三百零四条之规定,案外人提起执行异议之诉的,以申请执行人为被告。被执行人反对案外人异议的,被执行人为共同被告;被执行人不反对案外人异议的,可以列被执行人为第三人。

5.诉讼请求

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的目的在于排除法院的强制执行,根据法律规定关于案外人的执行异议之诉需要有明确的排除对执行标的执行的诉讼请求,案外人同时提出确认其权利的诉讼请求的,人民法院可以在判决中一并作出裁判,因此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的诉讼请求主要有两项:(1)确认执行标的物属于原告所有;(2)请求法院中止涉案标的的强制执行。

6.审理程序

根据《******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三百一十条之规定,执行异议之诉案件适用普通程序进行审理,由于其进行的是实体内容上的审理,因此对裁判结果当事人可以上诉,也可以申请再审。

7.裁判结果

对案外人提起的执行异议之诉,人民法院经审理,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一)案外人就执行标的享有足以排除强制执行的民事权益的,判决不得执行该执行标的;(二)案外人就执行标的不享有足以排除强制执行的民事权益的,判决驳回诉讼请求。

对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人民法院判决不得对执行标的执行的,执行异议裁定失效。

8.执行异议之诉审理期间的执行问题

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设置的初衷便是为了及时纠正不当执行行为,保护案外人的合法权利,所以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审理期间,人民法院不得对执行标的进行处分,但是如果申请执行人请求人民法院继续执行并提供相应担保的,人民法院可以准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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